400-018-0990
免费核名,十五分钟反馈信息!
首页 > 道路运输 > 正文

危险品仓储运输资质有哪些要求?

2018-09-03 17:17:43   来源:web   

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,。2.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》的要求。具有运输剧毒、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,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、车辆、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,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。6.运输剧毒、爆炸、易燃、放射性危险货物的,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、专用容器,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。运输爆炸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,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,但罐式集装箱除外。8.运输剧毒、爆炸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,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。


  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申请从事道路危险品仓储运输经营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:

  1.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;

  2.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》(GB18565)的要求,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和质量限值》(GB1589)的要求,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《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》(JT/T198)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;

  3.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;

  4.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、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。具有运输剧毒、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,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、车辆、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,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;

  5.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、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;

  6.运输剧毒、爆炸、易燃、放射性危险货物的,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、专用容器,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;

  7.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。运输爆炸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,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,但罐式集装箱除外;

  8.运输剧毒、爆炸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,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。

  (二)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:

  1.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,年龄不超过60周岁;

  2.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、装卸管理人员、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,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。

  (三)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、车辆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。

相关阅读:

上一篇: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与流程
下一篇:物流公司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么?

公司查名

专注餐饮服务许可证,食品卫生许可证,食品经营许可证等,提供公司注册流程、许可证办理、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。

上海极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:沪ICP备15023643号-2  版权所有   网站地图

总部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:400-018-0990

杨浦分部: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